2011年3月,卫生部医政司派出优质护理服务考核专家组先后对广西、福建、黑龙江、吉林、上海、安徽、广东、四川等8省(区、市)的15所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指导考核。专家组深入病房一线,认真查看病房的护理模式、护士分工、工作流程、分管患者数量以及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落实情况,了解护理人员配置、护士绩效考核等情况,详细询问了责任护士对分管患者的病情掌握情况,对优质护理服务的体会以及工作中面临的困难。
专家组认为,该15所医院对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在改革工作模式,加强科学管理,充实护士配置,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优质护理服务得到了患者的高度赞扬,值得肯定和鼓励。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
第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医院院长仍存在片面认识,对改革工作模式的理解存在问题,有的仍将“优质护理服务”简单等同于“无陪护”,有的过于强调费用和人力的困难,开展工作动力不足。
第二,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医院实行小组责任制护理模式,由责任组长和责任护士共同负责一定数量患者的全部护理任务,但实质为组内功能制护理,即组长承担对患者的护理技术服务兼指导责任护士的职责,责任护士主要负责患者的基础护理。这种工作方式不利于护士全面履行职责,不符合责任制护理的要求。
第三,排班方式不合理。部分医院的护士排班繁琐,交接班次数过多,未体现“以病人为中心”,未能对患者提供全程、连续的护理服务。有的医院安排部分护士专门上白班,仅仅该部分护士为患者提供责任制整体护理,违背了优质护理服务的实质。
第四,护理管理和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护理工作模式的改革,要求护士长科学调配护理人员、加强质量管理,也要求护士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大部分医院的护士长和护士已适应了功能制护理的工作模式,在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考核工作的总体情况,专家组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实行扁平化责任制护理工作模式,落实整体护理,履行护理职责,让每一个责任护士负责患者的病情观察、基础护理、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各项护理任务;二是制订临床护士的培养计划,提高护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服务能力,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三是建立护士的激励机制,在护士的薪酬分配、晋职晋级、职业发展等方面创新管理方式,调动广大护士积极性,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深入、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