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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撰文探讨一次性高值医用产品复用问题
时间:2013-12-31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128      分享:

 

  现代医疗中,许多疾病的治疗都应用到复杂的、高值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这些高值的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应用延长了病人的生命,改善了病人的生活质量,但其成本一直很高,在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各国医疗体系都面临巨大的医疗成本压力的现状下,许多国家的医疗机构在最近的十几年里一直尝试对这些一次性使用的高值的医疗器械或产品的重复利用,并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复用的德国和美国的两大模式。
  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吴菁等在《中国医院》杂志2011年第4期发表题为《关于一次性高值医用产品复用的探讨》文章,回顾了一次性医疗器械复用在欧美的发展,特别是对涉及到高值一次性医用产品复用所涉及的技术问题、伦理问题以及政策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文章指出:在美国模式下, 医疗产品的生产商和复用商不做明显区分,即复用产品同新产品一样需要履行上市手续, 在包装标签上必须标明“复用的一次性器械,由[某复用商或某医院复用]”的字样,要提交有效性确认数据。而可复用的一次性产品的名单及要求由FDA发布。 在德国模式下,关于复用产品的使用是否视为进入市场的争论进行了很长时间。德国规定复用的一次性医疗产品应返回该产品做为新产品首次使用的医院,并要求复用商有完善的跟踪技术,追踪器械的全过程。 为了确保复用产品质量,德国对复用资格进行较为严格的规定,即只有经过认证的,有资质的单位才可以对一次性医用产品进行复用并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什么产品可以复用由复用商自行确认并应提供有效性确认数据以备检查。
  文章指出:直到今天,被标记为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特别是风险级别高的介入性器械,是否应该复用的争论在许多国家仍在继续。目前只有美国和德国从法规上对一次性医疗产品的复用进行了规范和调整。一次性医用产品复用的法律难点在于,复用后的产品再次使用时是否应等同于新产品的进入市场,复用商与厂商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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