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7日下午,我院在学术报告厅召开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医院领导、全体行政中层干部、医疗医技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及各科室医务人员代表300余人参加了大会。
会上,窦剑副院长通报了我院今年上半年医疗差错及事故纠纷总体情况,并通报了近期医院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素使用管理、“三好一满意”和“三甲”复审等活动的情况。党委书记张文军同志宣读了关于急诊科医疗事故的处分决定,普通外科刘宁青主任、麻醉科李志华副主任和感染科刘英辉医生分别代表科主任和青年医师发言。
最后,张英泽院长讲话,他指出我院在医疗安全意识、规范医疗行为、各种规章制度落实、医患沟通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规范医疗制度、加强医疗安全。从现在开始进行医疗质量大检查,对不书写病历的医生,派出不具备会诊资格的医师外出会诊等违反十三项核心制度的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严重的要免去科主任职务。要对科主任进行十三项核心制度的考试,对不合格的要离岗培训,对于知道而没有落实的也要进行离岗培训。科主任是十三项核心制度责任人,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十三项核心制度是行为规范,从现在开始到明年上半年,要坚决抓、抓出成效。二是严格病历书写制度和加强抗生素使用管理。副主任医师以下的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主管病人、不书写病历,要严格三级查房制度,要查看三级查房记录,严格实行总住院制度。总住院要切实负起职责,对急症患者必须实行首诊负责;初次来本科就诊不是本科疾病而收治到本科的,要追查收治者的责任;对于收治不是本科疾病而又在手术中出现差错事故的,一律由经治医生承担赔偿责任并调离科室;对于有并发症和合并症的患者,必须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及时转科室治疗,对于该转不转、该会诊不安排会诊的,给予科室经济处罚,给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治医生承担全部责任;对为了科室和个人私利而不采取先进的、适时的治疗方法,致使病情延误的,要给经治医生经济处罚和相应的处理;为了科室和个人的私利,开不对症药物的,对责任医生进行严肃处理。三是要加强医患沟通。使用内固定材料必须术前填写知情同意书;术前各种签字必须要规范;必须要由本院主治以上医生向患者交待手术和麻醉、使用内置物情况、费用、可能发生的意外等情况。重大手术必须集体会诊;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要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处理;预计术中术后有风险的一些患者,必须向医务处写出书面报告,高风险没有报告的,不论是否发生问题,一律按违章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和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