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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1号
穿越乌鲁木齐城区纵横交错的街道和楼群,坐落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一街1号的新疆精神卫生中心暨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综合病房楼临街而立,在绿树的掩映下,灰白相间的淡雅色调彰显着它的低调与大气。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38年,经受了历史坎坷的锤炼,几度辗转迁移,历经沧桑变化。从创业时期仅有数人的门诊部到今天近千职工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新疆精神卫生中心;从昔日的地窝子、土坯平房,到今天的高楼大厦、花园式单位。一代代四医院人用专业技能和奉献精神谱写了历经变革,实现历史跨越的新篇章。 医院现有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790平方米。编制人数590人,现实有人数565人,聘用人员300余人。编制床位800张,设有18个住院病区,分别为6个重症精神病科、睡眠科、早期干预科、戒酒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科、儿童心理科、综合科以及门诊科、医技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心理测评室、司法鉴定科、美沙酮门诊等十余个辅助科室。有两个分院,分别为中山路分院和温泉分院。拥有齐备的医疗检测设备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专科设备。实现了门诊就诊“一卡通”,临床信息系统基本完备,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学科建设逐步完善。 曾先后荣获卫生部“公立医院改革创新奖”“中国医疗机构公信力示范单位”“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已发展成为集精神医疗、科研、教学、司法鉴定、康复、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新疆精神卫生研究所、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精神心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医院。并为新疆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新疆心理卫生协会和新疆医学会精神科分会挂靠单位。是自治区、兵团、乌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担负着新疆各族人民的心理卫生保健、精神心理疾病防治、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精神活性物质依赖的预防戒治、综合医院精神医学会诊联络、精神疾病康复、社区卫生保健等各项任务。同时还承担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心理咨询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实习工作。 医院注重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曾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每年承办新疆医学会精神科分会学术年会等各级各类学术会议,选派多位医师分别参加巴西、日本、德国、香港等地举行的国际性学术会议。选派学科带头人赴日本、新加坡等地进修深造,提高了医师的专业素质和医院学术水平。承担全疆精神科医师培训任务,举办精神卫生专科医师培训班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培训班。为全疆培养及输送精神科人才。 近年来医院致力于打造科研平台,主持及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包括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卫生行业专项项目、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我院《乌鲁木齐市精神障碍疾病负担及卫生服务利用的研究》《新疆酒精依赖患者家庭暴力行为基因及社会心理因素的交互研究》《乌鲁木齐市精神障碍疾病流行病调查及卫生服务利用状况的研究》《应激现场延长暴露时间对大鼠行为及海马杏仁核的影响》《对维吾尔族、汉族精神分裂症的10个易感基因位点关联分析研究》等,曾分别荣获乌鲁木齐市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申报国家级实用新型专利1项。出版了多部专业及科普书籍,发表SCI、核心期刊及国家级、省级期刊论文数百篇。 十三五期间,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将在医院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坚持“大专科、小综合”的办院方针,遵循“团结、务实、创新、发展”的宗旨,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深化医院改革,努力打造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向着自治区优质医院的目标不断努力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