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各项学术活动,增强举办活动的计划性,统筹安排学术活动内容,使我会学术活动符合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要求,现组织开展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此项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 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8月15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1年7月15日-12月30日。
(二) 项目申报、评审、公布及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反馈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可按相关要求申请。
(三)网上申报的同时,还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完全一致,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四)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数要求不超过6期。
(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不收费。
二.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中国医院协会学术会议与培训活动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执行。强调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不准委托个人或承包给个人,要依照各自业务范围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申报I类项目请填写 《2012年中国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表一~表四)》(附件),申报材料文本一式一份,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给出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8月15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我会。我会组织评审,再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公布。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12年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教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2012年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全年项目作为2012年第一批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1月公布;经审核批准的下半年补充项目作为2012年第二批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2年7月公布。请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本通知及其附件在中国医院协会网站(www.cha.org.cn)继续教育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中国医院协会学术与培训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和平西苑20号楼A-101室
邮编:100013 E-mail:wjx716@126.com
联系人:王京祥 电话:(010)84279266/67/77转8620
附件:2012年中国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表1―表4)
中国医院协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