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小金库专治办发〔2011〕12号
部属(管)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
现将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中治金〔201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各单位要及时学习和坚决贯彻贺国强同志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将贺国强同志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4个要求落到实处,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认真地推进治理工作。
二、全面完成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目前,大部分单位已经完成了2009年至2011年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但是还存在个别单位整改力度不大、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3年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有关单位对今年我部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所涉及的责任人要抓紧处理到位。
三、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和我部的要求,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通知》(卫规财函〔2011〕317号)的安排,加强学习,健全监管机构,制订完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有序地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切实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四、认真做好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在对3年治理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及时形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部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小金库”治理办)。部“小金库”治理办将有重点地选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原要求各单位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的《卫生部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卫规财发〔2011〕26号)所附《“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4)、《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5)以及2009-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提前到2011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部“小金库”治理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iangfei0304@sina.com或chengmin@moh.gov.cn。《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附件6)报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卫生部纪检组监察局一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sbjcj1110@sina.com。
卫生部治理“小金库”和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生部规划财务司代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中治金〔2011〕7号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
9月2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听取了全国“小金库”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做好包括“小金库”治理工作在内的有关专项治理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搞好分类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完成好所承担的任务。二是要突出治理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在抓好整改落实上下功夫,在全面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具有执收执罚权、社会反映比较集中、有群众举报以及日常监管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督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督促整改,严格执行纪律。要针对前一段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对各类问题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四是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长效机制。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公开透明,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 求:
一、及时组织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学习和坚决贯彻贺国强同志在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认真地推进治理工作。有关学习贯彻情况要及时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治理办)。
二、继续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紧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加大检查督导力度,扫除工作“盲点”。
(一)要抓好“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年底前要完成今年督导抽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的审理和处理处罚工作。
(二)要抓好“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今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整改落实的任务、责任和时限,及时进行跟踪和督导;对以前年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要进行全面梳理和跟踪督导,确保三年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对部分严重问题和典型案件,要以适当形式对外公布,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
(四)要抓好“小金库”举报的办理工作,按照“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的要求,对三年来受理的举报件进行梳理,抓紧办理未办结的举报件。认真做好奖励兑现工作。对中央治理办转办的举报件,及时将办理情况报送中央治理办。
(五)要严格执行纪律,对各类问题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上述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中央治理办。
三、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9月30日全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充分认识源头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底前再出台或完善一批长期管用的具体制度办法。要深入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掌握推进方法,强化组织协调,扎实、有序地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不断加大制度执行力,切实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四、认真做好三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第三年,也是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最后一年。全面反映和客观评价三年来“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成效,总结治理经验,分析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步工作建议,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认真做好2009-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工作。
(一)全面总结“小金库”治理工作。一是要全面回顾三年治理工作的整体开展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协调机制、责任落实、动员部署、舆论宣传、自查自纠、重点检查、举报受理、整改落实、机制建设等。二是要总结三年治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包括发现“小金库”的数量、金额和处理处罚情况,调查研究方面的成效,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督方面的成效,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反响等,尤其要关注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的工作经验和值得日常监督检查借鉴的有效措施。三是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治理工作以及推进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措施和建议。
(二)客观评价“小金库”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对三年治理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评价验收,要通过资料分析、现场检查、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全面掌握情况。中央治理办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评价验收,采取自我评价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地区各部门自我评价为主,中央治理办将有重点地选取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三)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各地区各部门要将2009-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于2011年11月30日前报送中央治理办,并按照《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中治金〔2011〕2号)的填表说明,填报《“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中治金〔2011〕2号附件4)、《“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中治金〔2011〕2号附件5)、《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中治金〔2011〕2号附件6)和《日常监督发现“小金库”问题统计表》(中治金〔2011〕2号附件7),随总结一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