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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中相关病历问题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4-01-24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223      分享:

  目前我国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对病历提出质疑已成为了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尤其是在《侵权责任法》实施后,病历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于8月11日召开了“医疗纠纷案件中相关病历问题”的研讨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卫生部医政司、医管司,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中华医学会医鉴办、北京医学会医鉴办、天平司法鉴定所、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以及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针对患者提出的修改病历不能鉴定;谁来判断病历书写是否违反规定;病历内容部分修改,是否影响全部病历的使用;没有病历材料是否可以进行鉴定;行政违规人员(超范围执业、实习医生等)书写的病历是否可以进行鉴定以及上级主管医生在病历上签字的地方是否应当明确并统一等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中国医院协会李月东秘书长主持会议,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郑雪倩在会上对目前发生的一些病历问题进行了发言。与会者对此进行了认真而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一致认为,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有利于病历问题引起重视,同时也 为卫生行政部门、司法机关、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搭建了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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