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杂志社:
按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2023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新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0:00至2022年9月7日24:00;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0:00至2023年1月15日24:00。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
二、申报流程
1.各申办单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申办单位,联系中国医院协会培训部申请立户。
2.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表前,请认真阅读《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
3.各申办单位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接到培训部形式审查通过的通知后,点击项目申请代码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在项目负责人一栏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备案项目除外)。业务部门在申报材料首页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分支机构在申报材料首页由主任委员签字确认;期刊杂志社在申报材料首页加盖申办单位公章。纸质申报书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中国医院协会培训部。
三、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点
1.项目内容设计应围绕申报单位业务范围开展。新申报项目内容不得与已申报过的国家级或协会级项目重复或雷同。
2.原则上每个申办单位每年新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3.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4.项目负责人须既往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第一次申报国家级项目的负责人,需准备既往担任过负责人的省(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信息备查,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主办单位、举办时间、举办地点等。
5.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且在项目申办单位任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应符合项目内容学科专业。
6.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承担项目授课任务。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指导带教等情况可适当延长)。
四、其他
1.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2.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由原只能备案1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2次。
3.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核准的新申报项目作为2023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2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备案项目作为2023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3年2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公布时间适当安排项目举办时间(备案项目需安排在2023年3月1日后举办)。
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均不收费。
五、联系方式
1.中国医院协会培训部
联系人:宁若彤,010-62352702;汪楠,010-6235170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1层
电子邮箱:pxb@cha.org.cn
2.申报系统咨询与技术支持
联系人:杨志娟,010-82093072
附件: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2〕13号)
中国医院协会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