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公告栏

中国医院协会关于评选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时间:2022-04-13            浏览量:9748      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协会,吉林省卫生健康委,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中国医院协会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的评比表彰项目。遵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工作要求,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合理设置、注重实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并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同意,现将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总名额105名。其中,优秀医院院长100名,突出贡献奖5名。

二、评选表彰范围

中国医院协会会员医院院长及兼任院长、副院长的党委书记。

三、评选表彰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

(三)坚持多环节把关,确保先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

(四)坚持节约的原则。

四、经费来源

评选表彰活动所需全部经费使用中国医院协会自有资金。对参评人及其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组织机构

设评审委员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业务司局及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有关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等有关单位以及中国医院协会的医院管理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评选表彰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并依据各推荐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参评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

六、推荐名额和人选

推荐名额原则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含武警)在中国医院协会的单位会员数量。推荐工作需结合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为弘扬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工作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请各地在推荐候选人时,兼顾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院领导。

(二)县(市)级医院是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龙头”,是承担基层医疗、预防、乡村振兴任务的主要力量。为充分发挥县(市)医院在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请各地在推荐候选人时予以特别关注。

(三)各单位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对开展卫生健康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成绩显著的医院领导应予以关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院协会、解放军(含武警)应至少推荐1名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候选人和1名基层医院候选人。

七、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评审委员会2次审核,并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3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1.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2.拟推荐对象报所在省级评选机构,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上报。已成立医院协会的省(区、市),由当地医院协会作为省级评选机构。未成立医院协会的省(区),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省级评选机构。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作为省级评选机构,负责组织推荐本系统候选人。

3.省级评选机构结合近年来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初审推荐对象,并对初审推荐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并将相关材料报评选表彰办公室。

4.评选表彰办公室依据省级评选机构报送的推荐材料,对初审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合格的人员提交评审委员会。

5.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初审。评审过程中,对在深化医改、强化基层、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探索,成绩突出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评审专家在认真阅读材料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从候选人中以差额评选方式,确定正式推荐优秀医院院长和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名单分别反馈各省级评选机构。

6.各省级评选机构在本省(本系统)范围内对正式推荐对象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评选表彰办公室。

7.评选表彰办公室将正式推荐对象相关材料,提请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审专家按照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在初审工作的基础上优中选优,先产生突出贡献奖拟授奖人名单,然后确定优秀医院院长拟授奖人名单。终审结果提交中国医院协会会长办公会审定后,在中国医院协会网站和《健康报》公示。

8.公示结束后,中国医院协会将评选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含拟表彰对象、公示结果和处理结果)及表彰大会的会议方案形成报告,一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事司。由委人事司履行相关程序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二)工作要求

1.坚持评选标准。评选工作要突出业绩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品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推荐的人员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所在单位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坚持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廉政意见必听、有关信访举报必查。省级评选机构要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

2.严格推荐程序。由省级评选机构负责对推荐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推荐公立医院负责人,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非公立医院负责人,须征求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上述工作,不得要求被推荐对象自行办理。

3.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取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员,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已受表彰的违法违纪人员,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证书,停止其享受有关待遇。

八、优秀医院院长评选标准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勇于创新,在深化医改和促进健康中国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和决议。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积极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完善,组织力提升明显;对医院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常抓不懈,取得显著成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公益性办院方向,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四)具有较高的现代医院管理水平和领导能力,重视医院内涵建设和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团队凝聚力强,员工满意度高;努力探索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注重质量监管,医教研协同发展,在医院管理方面有创新,持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和行业的普遍认可。 

(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所在医院在医疗救助、援边援外、抗震救灾、乡村振兴医疗帮扶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六)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号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恪尽职守,迎难而上,勇挑重担,甘于奉献,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组织、指挥、协调疫情防控,组织得力,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发现、阻断传播源、精准施治做出重要贡献。

(七)近三年内,本人在国家级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的医院领导考核评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所在医院在国家级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的综合绩效考核、重点检查评比及其他考核活动中成绩优异;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医院管理、党建工作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先进个人或单位。

(八)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近三年内,本人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所在医院未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严重的违法违纪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不良执业行为或安全事故。

(九)所在医院为中国医院协会会员,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支持、参与中国医院协会的各项活动。

九、突出贡献奖评选标准

突出贡献奖的评选标准除了符合优秀医院院长评选标准外,在医院改革发展、创新管理、乡村振兴、医教研协同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行业引领作用突出的优秀代表。

十、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省级评选机构于截止期限前报送以下材料:

(一)2022年5月10日前报送初步推荐材料,包括:

1.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一式三份,含本地区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征求意见情况、院内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

2.初审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2)。

3.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一式三份,附件3)。

4.征求意见表(一式三份,附件4)。

5.院内公示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初审推荐对象所在医院的中国医院协会《单位会员证》复印件1份 。

(二)2022年6月15日前报送正式推荐材料,包括:

1.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含省内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

2.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附件5)。

3.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

4.省内公示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5.正式推荐对象准备:2寸免冠白底证件照、个人工作照  2-3张、反映医院院容和管理成就的照片3-5张、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以上仅需提供电子版)。

各填表单位应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不得随意更改格式。各省级评选机构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确保工作进度,按时、保质、按名额报送推荐材料,过时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推荐材料报送方式

(一)推荐材料请邮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1层 

中国医院协会   刘宜民 收     邮编:100191

(二)推荐材料除纸版外,均需提供扫描版。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uym@cha.org.cn;或以U盘的形式与纸版材料一同寄送(地址同上)。

(三)如查询医院的单位会员资格,请登录中国医院协会网站(www.cha.org.cn),点击进入标题栏“会员服务”版块,找到页面中间的搜索框,输入“医院全称”进行会员状态查询,也可拨打以下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刘宜民

电话:010-84279266转8665,15313522288

 附件:1.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候选人初审推荐表

           3.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

           4.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5.2022年优秀医院院长及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

           6.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




中国医院协会

2022年3月30日



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

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

查看视频View the video

Please enter the video authorization co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