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召开,烟台市领导赵强、刘延林、张维利、于松柏、田明宝,烟台警备区副司令员郝政出席会议。烟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延林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赵强讲话,副市长于松柏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作为全市9家全国文明单位之一,医院党委副书记周喜强代表我院参会并领回“全国文明单位”牌匾。
据悉,在此次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办的评选活动中,除了烟台市荣获全省唯一、全国仅有的2个“三连冠”“全国文明城市”外,还有1个“全国文明文明县城”、5个“全国文明村镇”和9个“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花落烟台市。会上,部分获奖单位还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从1994年“市级文明单位”到1996年“省级文明单位”,从中央文明委“文明窗口示范点”到2005年“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医院长年坚持不懈抓文明建设,并在巩固、创新、提高上下功夫,使“窗口更亮、形象更好”,成为烟台市卫生系统的代表形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未来工作的鼓舞。如今,将文明“火种”保持和传承下去,已成为所有毓医人的共识。
来源:烟台毓璜顶医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