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国有资产具有资产量大,专业设备多,种类繁多等特点,对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新《医院财务制度》第三条规定: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强调公益性并不是不讲求效益,为了给群众提供有效、低廉的医疗服务,医院必须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率,以低廉的费用提供优质的服务,实现公益与效益的统一。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财务处侯常敏在《中国医院》杂志2011年第6期发表题为《新<医院财务制度>下的资产管理》章。以新《医院财务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背景,阐述了 新《医院财务制度》下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首先强调了加强资产管理的背景,即以《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新五制为背景。然后提出了医院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现状和问题,继而分析了 新《医院财务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变化并给出了结合 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实施,如何加强资产管理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文章指出:配合 新《医院财务制度》新制度的实施,在加强资产管理方面建议:一是在进行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新《医院财务制度》制度从明年开始实施,但是新旧衔接工作不能等到年底才做,尤其是资产清查这样复杂而重要的工作,一定要提前开始。二是升级固定资产信息系统。为了适应 新《医院财务制度》新制度对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方面的变化,固定资产信息系统软件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