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协会分支机构形象,促进协会分支机构健康发展,中国医院协会就分支机构印章使用做出以下声明:
1.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章程》、《中国医院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国医院协会各分支机构是本会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业务范围的划分或会员组成特点,设立的专门从事某领域业务活动的非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不刻制印章。
2. 中国医院协会各分支机构凡需使用印章时,均需按流程向本会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本会用印。未经批准不使用任何形式的印章。
3. 私自刻制、使用印章涉嫌违法,对私自刻制、使用中国医院协会各分支机构印章行为的组织和人员,本会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因以上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本会声誉和形象的,我会将通过法律程序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特此声明。
中国医院协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