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颁布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能力建设,健全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治理体系,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主办、中国医院协会协办、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承办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政策宣贯培训班”于4月12-14日在重庆市举办。来自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属科研机构,国家中医药局直属医院与科研机构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科研管理人员及科研工作人员27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开幕式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监察专员刘登峰主持,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司长杨青发表主旨讲话,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莉出席会议并致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莉在讲话中介绍了重庆市在伦理审查管理方面的基本经验。重庆市地处西南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计划,在提升医疗健康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司长杨青发表专题演讲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邓莉致辞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杨青司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并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活动提出殷切期望。一是准确把握伦理审查与科技创新的关系;二是明确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就是医学领域的科技伦理审查;三是增强伦理审查的制度自信,持续推进适应我国医学科技、卫生健康事业和人民群众健康发展伦理审查实践的不断发展;四是持续提高伦理治理的质量和效率。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刘登峰监察专员发表题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授课。刘专员从促进与规范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为纲领,论述了科技创新对于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系统报告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方面的战略布局,梳理总结了当前规范促进临床研究发展、加强伦理审查的政策措施与工作展望。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刘登峰监察专员作主旨演讲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规评处刘桂生处长对《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进行了专题解读,对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分享了医学伦理治理、伦理审查技术与免除伦理审查等关键要素思考和认识。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刘桂生处长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刘桂生处长、四级调研员施韵主持了本次培训班的授课环节。培训邀请到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段伟文教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中医科技处处长邱岳、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注册二处处长张文悦、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药品研究处三级调研员崔孟珣、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健康科技战略情报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张冉、浙江医院院长、浙江省医学研究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毛威、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处长刘颖,分别围绕“国家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中医药学研究的伦理审查管理”、“医疗器械注册法规与临床试验管理”、“药物临床试验有关政策法规”、“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应用”、“浙江省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监管工作进展”、“北京市医学伦理审查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演讲。
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四级调研员施韵主持专家授课环节
专家授课
培训班还增设了互动交流环节,参会学员踊跃提问,专家细致解答,会议现场气氛活跃融洽。参会学员表示,本次培训适逢《办法》发布,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收获很大,下一步将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推进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推动伦理审查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互动交流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