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医疗卫生行业医疗损害纠纷,国家今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做出了法律规定。目前,随着患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因医院感染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然而,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而言,医院感染是客观存在也难以避免,需要理性分析和思考。如何科学、合法地处理医院感染所引起的医疗纠纷并积极预防,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问题。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傅小芳等人在《中国医院》杂志2011年第3期发表了《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及对策》文章。作者通过对医院感染与医疗损害责任关系、医院感染管理与预防等问题进行分析探讨,试图来了解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并研究对策。研究结果显示,医院感染是客观存在的,其原因具有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由于医院感染将长期存在,医务工作者应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可能地降低感染率。然而,医院感染不等同于医疗损害,医院感染引起医疗损害责任认定应结合法律科学合理处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院感染告知义务可以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加强医患沟通可以有效避免医疗纠纷;医院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可保障医患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