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今年1月22日通报批评福建省三明市卫生局和三明市第二医院,认定在该院发生的四起麻醉医疗安全事件均与该院对手术期患者管理不当有关。卫生部认为,三明市第二医院存在医疗安全意识不强、管理不严和不落实规章等诸多问题。
卫生部通报说,该医院管理者及部分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重视不够,麻醉科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患者生命体征观察不细致,对病情变化判断不准确,对危及生命的急重症处理不及时。福建省卫生厅、三明市委、市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三明市第二医院,于2002年3月参加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开展的“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创建活动,并于2005年11月获第二批“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其创建和推荐及审核程序均符合规定。该院连续发生的这四起事件是在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二周期“贯彻患者安全目标”期间,说明该院未能严格自律,未能认真贯彻执行动态管理第二周期各项标准,未能保持全国百姓放心医院荣誉。同时也损害了中国医院协会开展长达八年之久的 “创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的声誉。为严肃全国百姓放心医院活动纪律和维护百姓放心医院称号的信誉,经中国医院协会研究,决定撤销三明市第二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同时希望各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根据卫生部各阶段任务,认真创建和贯彻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各个动态管理周期的标准,保障患者安全,保持荣誉,使“放心医院”让百姓真正放心,并在全国和本地区同行业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特此通报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