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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关于举办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4-01-21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237      分享:

卫医政护便函〔2010〕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指导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扩大工作实施范围,我司将于近期在北京举办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进一步解析“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重点任务。
  (二)介绍部分医院在转变护理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工作做法并现场参观学习。
  (三)参会人员分组讨论。
  二、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6-11日。分3期培训,每期1天半。
  分期培训安排见附件1。
  三、会议地点
  第1-2期会议地点:北京国二招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6号;总机:010-66180806)。
  第3期会议地点:北京国谊宾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总机:010-68316611)。
  四、参会人员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负责同志1名。
  (二)各省(区、市)辖区内3所三级医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护理部主任、病房护士长各1名。
  五、有关事项
  (一)参会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会议承担。
  (二)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自主选择辖区内医院参会,并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填写回执(见附件2),于11月30日前传真至我司护理管理处。
  联 系 人:护理管理处    谢博瑞、王曼莉
  联系电话:010-68792206、68792733
  传    真:010-68792513
  
附件:1.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培训班分期培训安排 

      2.全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培训班参会人员回执 (点击下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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