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协会发[2012]26 号
各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根据《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以下医疗机构予以缓评、撤销和取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一、河南省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0 所医院未通过动态管理第三周期考核,给予缓评,限期进行整改。
二、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24 所医院出现违规问题,给予撤销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同时撤销医院领导所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
三、天津市河西医院等5 所医院因关停并转,取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一、河南省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0 所医院未通过动态管理第三周期考核,给予缓评,限期进行整改。
二、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等24 所医院出现违规问题,给予撤销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同时撤销医院领导所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
三、天津市河西医院等5 所医院因关停并转,取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荣誉称号。
中国医院协会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