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中国医院协会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评估专家库的通知
时间:2020-12-24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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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相关医院和专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医学伦理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我国医学伦理体系建设,提升医院临床研究伦理审查能力,切实服务医院伦理审查工作的需要,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指导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医院协会拟开展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评估试点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筹建中国医院协会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建设评估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履行专家职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从事专业技术领域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且本人自愿参与评估、咨询等工作,并接受监督管理;
4.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安排的评估或咨询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一般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如为中级职称,须从事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满5年;
2、承担医学伦理审查工作累计3年以上且目前承担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年均主审项目数量须达到10件以上;
3、熟练掌握国内外医学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指南规范等。
二、入选方式
(一)单位推荐和专家自荐
(二)填报信息
下载附件1、附件2,填写表格信息(将附件1、附件2的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本文件发送至邮箱lcyjglb@163.com)。
(三)信息审核
申报信息提交后,中国医院协会将组织专家对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者将作为拟入库成员在中国医院协会官网公示,若无异议则正式入库。
请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专家进行审核把关,自荐专家严格对照入选条件,提交入库申请。
三、申报时间
2021年1月4日至1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刚奕冰、张魁
电 话:010-81400604, 1501103945;010-81400659;
邮 箱:lcyjglb@163.com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学伦理专委会办公室
中国医院协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