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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委托管理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时间:2016-11-01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404      分享:

      自2005年受原卫生部委托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以来,经过10年的努力开拓,临床药师培训管理模式逐渐成熟。为了应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渐深入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加速临床药师制建设,经中国医院协会批准,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省级医院协会的管理能力,拟将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部分工作委托省级医院协会负责。
      2016年8月24日上午,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委托管理工作会议,颜青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中国医院协会张宝库副秘书长以及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医院协会6个省份的副会长或秘书长及其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首先,6个省份的主任委员汇报了本省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情况。各个省份均表示本省医院协会特别关注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希望在今后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够加强区域性、省市间的互相交流沟通,也希望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能够多提供指导和帮助。
然后,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吴永佩主任介绍了委托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的历史沿革、培训成果和现状、存在的问题等,并给大家详细讲述了基地管理的相关规定。
      接下来,在与会代表就培训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后,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颜青主任委员代表中国医院协会与委托省区市级医院协会负责人签订了《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委托管理协议书》。
      最后,中国医院协会张宝库副秘书长充分肯定10年来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任务分工要明确。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牵头统筹协调,试点省区市的省级医院协会负责本辖区内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管理,具体工作由省级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组织实施;二是委托程序要规范。要严格按照相关培训文件要求,按时、保质、稳妥、扎实推进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委托管理工作。三是省级试点要先行。原则同意“开展为期二年的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的工作安排。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加强对试点省份的指导,还要加强督导调研,不断完善委托管理工作方案。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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