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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的通知
时间:2019-12-03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6048      分享:
药学服务是指医疗机构药师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优化患者治疗效果和节约治疗费用而进行的相关服务,旨在发现和解决与患者用药相关问题。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保障药学服务质量,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2018年10月,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443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编制架构。经向中国医院协会申请并通过立项,2018年12月,成立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牵头,北京积水潭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宣武医院、北京友谊医院、上海长海医院6家医院为组长单位,以及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等22家医院为参编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编写组,联合起草本规范。经过两轮广泛的征求意见后,最终形成《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本规范包括1个通则和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用药监护、居家药学服务8个分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的编制,围绕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中的组织与制度建设、人员资质管理、服务范围、信息管理,开展各项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旨在为医疗机构药师的药学服务提供规范的药学服务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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