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申报“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工作通知
时间:2015-06-30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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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院:
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中国医院协会同意,2015年度拟在全国再次开展申报遴选一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流程
(一) 申报资格:申请医院按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报条件” (见附件1)提出申请。
(二) 申报材料:申请医院填写“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2)和“临床药师(带教临床药师)登记表”(见附件3),并按“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报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
(三) 医院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申报医院上报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申报表”加盖医院公章后,应报经省级医院协会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此部分扫描)以word电子版形式发至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办公室邮箱:
jidi66@126.com。
(四)凡通过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医院,参加专家评审现场会议,评审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时间:申报资料上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7月3日截止。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张瑞华 李喜西
(二)电话:010-66001003 传真:010-66001018
(三)邮箱:
jidi66@126.com
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