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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动态管理第四周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28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191      分享:

各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新创建医院:  
     关于做好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四周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新创建医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动态管理第四周期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范围与模式
    (一)考评内容
    一是突出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创建特点,既吸纳了医院评审标准中的内容,又侧重能力提升、持续改进和社会评价;二是突出动态管理的特点,强调了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通过“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再优化”的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实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持续改进;三是突出医院管理基本点。重点选择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考核内容,体现了基础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考评范围
    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新创建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
    (三)考评模式
    采取网络上报数据分析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模式。本周期建立了网络质量监测机制,首次采用了网络直报的考评模式。这种考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通过网络直报提高医院自我评价能力,把持续改进变为医院的主动行为。二是客观评价,资源共享。设置了医院上报数据计算平均值功能,程序可根据同级医院上报的数据,自动生成平均值,供医院对比与参考。三是网络直报减轻了医院的负担。
    考评专家从“中国医院协会全国百姓放心医院管理评价专家库”中选取。
    二、考核评价具体安排
    (一)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时间为2014年3—6月。组织专家对医院网络上报的“自评报告”和“直报数据”进行分析,对于疑似虚假数据或自评结果不符合标准的医院进行实地核查,实地核查通知将提前两周发至医院。
    通过分析及评价的医院作为“通过第四周期考核评价百姓放心示范候选医院”。
    (二)新创建医院
    时间为2014年3—6月。新创建医院全部进行实地考核及医院网络上报的“自评报告”和“直报数据”分析。放心示范医院活动管理评价办公室将派出3-4个考核组。考核组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及专家组成。每所创建医院考核时间为半天,最长不超过一天。受委托开展此项活动的省医院协会可派出有关负责人一并参与考核。
    通过考核的医院作为“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候选医院”。
    (三)遴选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第四周期)”
    时间为2014年4—6月。组织专家对已获得荣誉的百佳示范医院和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一并按照第四周期百佳示范医院的有关标准和要求,逐项进行梳理、认定、评分、遴选(遴选将适当考虑地区平衡)。共选出100-120所医院,作为第四周期的“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遴选医院”。
    新创建医院本周期不参加百佳示范医院遴选评定,经一个周期后方可参加。
    三、数据考评说明
    有关网络直报和大讲堂学习是此次考评重点。截止10月30日,自评报告上报400家,占总数的49%;直报数据上报320家,占39%。数据评审专家要充分利用所有直报数据做好分析,用门急诊和住院患者数量衡量医院的服务能力,用重点疾病和重点手术的覆盖率观察医院的服务宽度,用疾病和手术的死亡率考察医院的医疗质量,用抗菌药物监测、感控监测及参加大讲堂比例了解医院的管理能力。
    第四周期考核选用的数据中80%来自病案的原始数据,与过去的直接填报数据有所区别,由于各医院使用的信息系统及疾病编码标准不同,所以采集的数据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用客观数据说话必将成为重要的管理方向。积极上报数据是参与放心医院活动的重要态度,在综合评定中,参与态度占重要比例。
    四、社会评价
    时间为2014年7月。考核结束后,全部候选与遴选医院均在“中国医院协会网站”和“百姓放心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在医院大厅设立公示牌,窗口、病房张贴公示,接受社会评价。公示时间为10天。意见反馈及公示结果纳入考核。
    公示结束后,合格的候选与遴选医院要分别填写《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第四动态管理周期考核表》、《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新创建考核表》、《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推荐表》和《全国百姓放心百佳示范医院遴选考核表》,并由属地人大、政协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受委托开展活动的省级医院协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评选表彰
    时间为2014年8月。对于通过第四周期考核评价的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对于新创建医院授予“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证书与牌匾,同时对医院主要管理者颁发“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优秀管理者”证书;对于未达标的百佳示范医院,取消百佳示范医院称号,考核成绩优异的示范医院,授予百佳示范医院荣誉称号;对于考核评价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如仍未通过考核评价,将撤销其荣誉。
    表彰大会将在2014年8月份举行。
    希望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新创建医院按照本通知的要求与安排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中国医院协会
                        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管理评价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发文:放心医院四周期考核通知201311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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