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将省级护理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与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相结合,并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其他临床专业每周期评2~3家重点专科,护理临床重点专科5家,每个护理临床重点专科医院1:1配套,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护理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条件中,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达到医院病房总数的50%以上作为一票否决条件。同时,省卫生厅制定了《湖北省护理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细化了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具体要求,对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合理配置护士、落实分级护理标准和服务项目等进行了量化考核评估。
全省有20余家医院申报省级护理临床重点专科,17家医院通过初审。经过集中答辩,荆州市中心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等10家医院进入现场评审阶段。现场评审将于8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