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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浈副局长出席麻精药品管理工作小组联席会议
时间:2014-02-11      来源: 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浏览量:165      分享:

  2009年12月23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2009年度第二次联席会议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会议通报了2009年麻精药品管理情况,并就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磋商,特邀质检总局有关人员共同商讨罂粟籽出口管理问题。通报表明,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卫生部等10部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了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秩序,加强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提高了特殊药品的监管效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参与禁毒工作,国家禁毒委员会于2008年10月组建了8个工作小组,其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小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由10个部门的成员组成。

  2009年,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了麻精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邮寄、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农业、药品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药用罂粟种植基地种植,生产和管理安全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国麻醉药品原料的供应;药品监管部门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在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中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麻精药品安全和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取消达不到标准企业的麻精药品定点经营资格,麻精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卫生部门强化了对麻精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和国家邮政局加强对麻精药品运输、邮寄的监管;海关强化了麻精药品进出口的监管和对走私贩运活动的查缉力度;公安部门与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了案件通报、配合调查的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药品监管、公安、卫生、司法部门积极推进药物滥用监测工作深入开展,对2008年我国的药物滥用情况和流行趋势进行了分析,为麻精药品的科学监管和禁毒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卫生、公安、药监共同研究解决海洛因成瘾者社区维持治疗用美沙酮口服溶液配制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药品的配制标准,保证了维持治疗用药品的供应。

  同时,针对近年来出现一些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在部分地区从药用渠道流失并被滥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方面继续严格控制生产所需麻醉药品原料药审批,一方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的购销行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在会上指出,近年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与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切实加强了对麻精药品的监管。同时,我国麻精药品管理也不断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一些未列管的药品出现流失和滥用等,相关部门一方面要在各自职责范围继续强化管理,抓住薄弱环节,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做到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提早防范和应对。他强调,目前国家正在推行基本药物制度,麻精药品的一些品种也列入了基本药物目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麻精药品的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适应这些变化和要求,及时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实现保障麻精药品医疗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的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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