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促进健康公平的重要举措。要确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通过基层卫生机构向城乡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职业卫生、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要切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强化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免疫规划工作,制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办法。要进一步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改厕和农村饮水卫生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区)、卫生村镇活动,推进建设健康城市(区、镇)试点工作,积极防治病媒生物,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开展。
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监管。今后三年,将选择若干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为全面改革公立医院奠定基础。第一,要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以医院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教育培训、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机制。第二,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医用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住院医师培训、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公立医院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惠民服务和政府指定的其它公共服务经费,对传染病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中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推进医药收入分开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适当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部分大型诊疗设备偏高的收费标准。第三,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探索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加快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开展。第四,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标准和规模,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比例。第五,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布局。加强对城市公立医院的规模、结构和布局的宏观调控,重点加强县医院和以农业人口为主的区级医院能力建设。对部分公立医院,可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优化重组,包括迁建、整合、转型、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