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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院协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7-17      来源:中国医院协会      浏览量:9      分享:
协会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杂志社:
根据全继委办发[2014]06号文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此项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一.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 cmegsb.cma.org.cn)。项目申报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8月31日(获批的2014年非备案项目,当年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同一项目拟在2015年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申报项目备案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2014年12月30日)。    
(二) 项目申报、评审、公布及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反馈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可按相关要求申请。
  (三)网上申报的同时,还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纸质申报内容应与网上申报的一致(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按规定要求加盖公章。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由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外)。每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四) 201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新批准项目和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经核准的部分备案项目作为2015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经核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于2015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应安排在2015年3月底以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五)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或备案均不收费。
  二.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按照《中国医院协会学术会议与培训活动的组织及管理办法》执行。强调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不准委托个人或承包给个人,要依照各自业务范围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2015年I类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cha.org.cn),申报单位使用专属账号登陆后进行申报。申报流程为:点击首页“学术培训”栏目;进入后,点击“继续医学教育”;点击“协会I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入填报页面。填报完毕打印纸质报表,一式一份,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所申报项目给出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4年11月14日前报送我会。总会审定后再上报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公布。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2015年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不超过2项。
  (四)2015年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公布时间:经审核批准的全年项目作为2015年第一批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1月公布;经审核批准的下半年补充项目作为2015年第二批中国医院协会I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7月公布。请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本通知及其附件在中国医院协会网站(http://cha.org.cn)继续医学教育栏目下载。
三.联系方式
  中国医院协会教育培训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和平西苑20号楼A-101室 
  邮    编:100013 
电子邮箱:bacilus@163.com
  电    话:(010)84279266转8619
联 系 人:赵萍    
附件:
1、2015年中国医院协会Ⅰ类学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xls(网上下载)
                                         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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