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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场路15号
2020年5月,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设立团风县总医院。总医院下辖人民医院院区(原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区(原县中医医院)、妇幼院区(原县妇幼保健院、县儿童医院)、精神病院区(原县精神病医院)4个院区,内部实行人、财、物、业务、质量、信息等统一管理。受卫健局委托,对12家乡镇卫生院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工作目标考核、财务监督、业务运营等事项进行管理。 总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为总医院及各院区的法人代表。总医院内设“一办七部”等职能部门,通过业务管理垂直化、行政管理扁平化,推进医保支付、人事制度、财务管理、薪酬制度等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协调和分工合作机制,打造紧密型医共体团风模式,积极为群众提供连续、高效、优质的健康服务。
